文旅产业数字化的意义、内涵和布局路径思考
来源:欧宝永久域名    发布时间:2024-05-11 02:43:05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层次地融合发展” “加快发展数字化的经济,促进数字化的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层次地融合”。

  随着数字化的经济时代到来,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数字化转型步伐不断加快,科技与文旅融合发展成为新的行业趋势,文旅产业迎来了新的变革和发展机遇。新征程上,我们要顺应时代潮流、抢抓发展机遇,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着力以数字技术赋能文旅产业,加快推进文旅产业转型升级。

  文旅产业数字化是利用数字技术对文旅产业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链条的改造过程,旨在实现文旅产业深层次地融合,激发文旅产业创新动力。逐步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层次地融合,提升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质效,是文旅产业高水平发展的重要趋势。

  文旅产业数字化是利用数字技术对文旅产业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链条的改造过程,旨在实现文旅产业深层次地融合,激发文旅产业创新动力。逐步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层次地融合,提升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质效,是文旅产业高水平发展的重要趋势。

  近年来,各级文旅部门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上云”,发挥网络站点平台的赋能作用,鼓励各类网络站点平台开发文旅功能和产品,支持有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平台化拓展,一个数字文旅的新时代正在加速形成。未来,中国文旅产业将呈现从观光度假游向文化体验游转变、营销模式向运营模式转变、地产逐渐回归旅游本质、盈利模式由“单一”向“多元化”的转变等大趋势。

  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水平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水平发展的意见》。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2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这一系列政策措施,从顶层设计层面阐释了文旅产业向数字化转型的必要性,顺应了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和行业数字化转型趋势,为新兴文化和旅游业态规范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近年来,在国家战略、消费升级等因素推动下,文旅行业掀起数字化探索浪潮。2021年,数字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显著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39623亿元,比上年增长18.9%;两年平均增长20.5%,高于文化企业中等水准11.6个百分点,占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3.3%。从有关数据看,数字化慢慢的变成了当前文旅市场推动产品迭代和产业创新的主动力。

  当前,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呈现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特征,走马观花的旅行已经不能够满足大众需求,在旅游过程中消费者更看重体验感。稳定、安全、沉浸式、场景化的数字体验模式,能够增强旅行体验的可触、可感、可知效果。

  借助网络站点平台,用数字技术将大量文物、艺术作品、文旅资源数字化,游客能更加便捷地搜索、了解、观看相关文物和资源,一些珍贵文物可以借助这种形式为更多大众所了解和认知。

  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应用,能够让游客在购买前、旅游中都可以获得更有品质的服务,如云旅游、沉浸式演艺、沉浸式游乐项目等。通过互联网、APP、微信、微博等多种信息渠道,游客可以获取关于目的地的全方位信息,旅游出行更方便快捷。数字科技与文旅融合,给游客带来了前所未有、丰富多彩的惊喜体验。

  数字技术和数据已成为新生产要素,通过与土地、劳动、资本等原有生产要素的组合,为文化和旅游产业提升效率、优化内部结构、实现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路径。

  当前,文化和旅游产业正处于由高速度发展转向高水平发展的转型期,迫切地需要以科技为动力,推动业态、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发展,主动适应文化旅游消费的新变化,走好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之路、创新发展之路、品牌化之路。文旅产业要实现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就要抢抓数字化发展机遇,以产品和服务数字化、智能化为导向,积极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减少低端无效供给,提升供给效率,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形成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数字文旅相较于传统文旅是革命性变革,需要从更高、更新的维度进行思考、创新和实践。理解和推进文旅产业数字化,需要把握好内涵和载体、虚拟和现实、时间和空间之间的关系。

  对于文化和旅游来说,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体验更多是从当地独有的自然风光、民风民俗、特色美食等方面获得的,这些标识都具有人文内涵,没有文化的旅游是浅显、空洞的旅游。

  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也是对文化的挖掘、传承和弘扬的过程,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了文化传承创新。通过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文化更加富有活力,旅游更加富有魅力。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技术成为文旅融合的新动力,文旅产业数字化,更进一步打破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边界,推动两大产业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深度融合。

  数字文旅产业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文旅的数字化,是通过数字技术和数据对现实世界做改造,最终将现实世界映射到虚拟世界中。另一个层面是数字化的文旅,利用数字技术和数据除了能将现实世界向虚拟世界映射外,还能够把虚拟世界所创造的“文化”和“景色物品”反射回现实世界。这两个层面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是相互连接、相互交融的有机整体。

  数字技术和数据的运用,还能为文旅打开时间和空间的大门。游客能提前预知当地当时景区的流量,从而合理的安排时间、路线和行程,避免“人挤人”式观景;能够最终靠仿真、虚拟现实等技术,让游客更直观地感受因为旅途和时间限制无法实地观看的景观魅力;能转换空间,把“让人去看景”变成“让景来找人”,随便什么时间都能奔赴“诗和远方”;可以让游客不再被时间所束缚,同时领略春夏秋冬的不同美景,体验不一样时期的特色景观。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可拓展文化场所服务范围,促进服务形式与内容的多元化,提升服务质量,更好满足群众文化需求。要从实际出发,做好市场调查与研究,通过政府引导、社会众筹等方式,鼓励带领企业对旅游景区、文化馆所的大型基础设施提供支持,有序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展览馆和古籍文献中心等场馆的建设,提升旅游景区周边软硬件条件。

  充分发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依托民族文化、历史背景和文化和地域文化,围绕动漫、游戏、交互设计等科技应用场景,发展智能导游、导购、客流管理、质量投诉等网络旅游服务,推广3D景观、VR体验、游客交流互动等虚拟旅游服务产品,打造系列数字文旅特色IP。

  与传统文旅消费模式相比,数字文旅更重视消费端的需求。提升消费者的参与度,需要尽可能收集和加工文旅消费者的行为数据,总结规律,切实了解消费者需求,在此基础上打造智能化、定制化、即时化、多样化、互动化、场景化文旅产品。给予消费者更多的话语权和表达权,参与数字文旅产品创新,使消费的人同时具有传播者乃至生产者等多重身份,进而重塑文旅消费供应链及价值链。

  完善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文旅数据协同治理,建立不同主体、不同平台间文旅数据分享机制。明确文旅数据的所有权、运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归属,制定基于文旅数据权属内容和程度的分级授权制度,构建符合文旅数据市场化配置要求的交易体系,明晰文旅数据市场化过程中各环节、各主体的权责边界。

  人才是推动文旅产业数字化进程的重要支撑要素,对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具备极其重大意义。培养“数字+文旅”人才,可在有基础的高校开展学分互认的交叉复合辅修,增设数字文旅专业方向或相关课程,构建数字文旅数据库、案例库,提高数字文旅复合型人才教育培训数量和质量。

  强化目标导向,采取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形式推动优质公司参与数字文旅领域人才教育培训,加强政产学研深层次地融合,订单式培养专项技能人才,优化数字文旅应用型人才供给,用人才的“金钥匙”开启数字文旅高水平发展之门,绘就“诗和远方”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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